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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內文 *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呈祥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規定,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:
一、蒐集之目的
(一)處理您所提出之詢問、建議、申訴或其他聯絡事項。
(二)提供必要之聯繫、回覆及後續服務。
(三)其他經營合於本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業務之必要範圍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包括姓名、手機號碼、電子信箱,以及您於聯絡內容中主動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。
請勿於聯絡內容中提供與本次聯絡事項無關之身分證統一編號、金融帳戶、健康資料或其他敏感性個人資料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來源
(個人資料非由當事人提供之間接蒐集情形適用)
包括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、輔助人、要保人、被保險人或其他與本次聯絡事項相關之第三人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期間:因處理本次聯絡事項所必要之期間,以及依法令或本公司相關規範應保存之期間。
(二)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;如因業務需要涉及其他地區,則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利用。
(三)對象:本公司、受本公司委託處理相關事項之服務廠商,以及依法有調查權或主管權限之機關。
(四)方式:以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,於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。
五、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您得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五)請求刪除。
您得透過本公司公告之聯絡方式提出申請,本公司將依法辦理。
六、個人資料之保密
本公司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。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公司將於查明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七、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
(個人資料由當事人直接提供之情形適用)
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;惟如未提供必要之聯絡資料,本公司可能無法回覆或處理您的詢問、建議、申訴或其他聯絡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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